方法验证和方法确认,两个词只差一个字,但在实验室管理和评审中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用错了不仅是术语问题,更可能导致整套技术记录不被评审员认可。下面把两者的区别、各自的做法要求和常见误区讲清楚。
一、定义层面的根本区别
| 对比维度 | 方法验证 | 方法确认 |
|---|---|---|
| 英文术语 | Verification | Validation |
| 适用对象 | 标准方法(国标、行标、国际标准等已发布的方法) | 非标准方法(实验室自制定方法、超出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文献方法等) |
| 目的 | 证明实验室有能力按照标准方法正确实施检测 | 证明该方法本身是合理、可靠、适用于预期用途的 |
| 核心问题 | “我能按这个方法做吗?” | “这个方法本身靠谱吗?” |
简而言之,方法验证是实验室对自身能力的证明,方法确认是对方法本身科学性的证明。
二、适用场景的清晰界定
需要做方法验证的情形
- 采用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
- 采用药典、技术法规等公认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方法
- 采用经确认过的、由客户提供的方法
需要做方法确认的情形
- 实验室自行开发或制定的检测方法
- 对标准方法进行了修改(超出原标准允许的灵活范围)
- 标准方法用于其预定范围之外的样品类型
- 两个或多个标准方法的组合使用
- 引用的文献方法或其他非标准方法
一个实用的判断法则
拿起检测方法标准,看封面是否带有标准编号(如GB/T、HJ、ISO等)。有编号的标准方法做验证,没有编号的自编方法或修改过的方法做确认。这个判断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准确的。
三、技术实施要求的差异
方法验证的技术要求
方法验证主要确认实验室是否”做得出来、做得准”,需要覆盖以下技术指标:
| 验证项目 | 说明 |
|---|---|
| 检出限/定量限 | 确认实验室条件下能达到的检出水平 |
| 精密度 | 重复性和再现性,通常通过多次重复测定计算RSD |
| 正确度 | 通过标准物质测定或加标回收率评估 |
| 线性范围 | 建立校准曲线,确认线性关系 |
| 测量不确定度 | 评估主要不确定度分量,计算扩展不确定度 |
方法验证的技术指标以方法标准中给出的数据为参照。如果实验室的验证结果与标准中给出的技术指标一致或在可接受范围内,即证明实验室具备实施该方法的能力。
方法确认的技术要求
方法确认比验证复杂得多,因为它需要从零开始证明方法的可靠性。除验证的全部内容外,通常还需要增加:
- 方法选择性与特异性:确认方法只对待测目标响应,不响应干扰物
- 稳健性测试:考察微小条件变化对检测结果的影响程度
- 与标准方法的比对:如果有标准方法作为参照,进行两种方法的结果比对
- 多家实验室协同验证:对于重要方法,需在其他实验室进行验证以证明重现性
对于实验室自制定方法,确认工作的深度与方法的预期用途相关。用于司法鉴定或仲裁检测的方法,确认要求最严格;用于内部质量控制的辅助方法,可适当简化。
四、CMA和CNAS的具体规定
CMA的要求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实验室在引入检测方法前,应进行方法验证或确认,证明能够正确运用标准方法。对于非标准方法,应在使用前进行确认,并征得客户同意。
CNAS的要求
ISO/IEC 17025对方法确认有更系统的规定,明确要求实验室应对以下方法进行确认: – 非标准方法 – 实验室设计或开发的方法 – 超出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 – 修改过的标准方法
CNAS还特别强调,方法确认的范围应满足客户需求和预期用途,确认的技术指标应与方法的应用要求相适应。
五、记录与报告要求
无论是方法验证还是方法确认,都必须形成正式的技术记录和结论报告。
方法验证记录应包含
- 方法标准的完整编号和名称
- 验证日期和验证人员
- 各项验证指标的原始数据和计算结果
- 与标准方法中技术指标的对比结论
- 验证结论(是否通过验证、可以投入使用)
方法确认记录应包含
- 方法的完整描述
- 确认方案(确认哪些指标、用什么方法确认)
- 各项确认指标的原始数据和分析结果
- 方法适用范围的声明
- 确认结论及方法的不确定度评估
评审员在现场检查方法记录时,重点看的就是验证或确认过程是否完整、数据是否真实、结论是否经得起推敲。
六、最常见的几个错误
错误一:标准方法做了全套确认
标准方法已经由标准制定机构完成了方法确认,实验室再从头做确认是浪费资源。对标准方法只做验证即可。
错误二:非标准方法只做了简易验证
这是最严重的问题之一。自定方法或修改过的方法不做全面确认,仅按验证流程走一遍,评审时会被视为重大技术缺陷。
错误三:验证指标不全
有的实验室只做了校准曲线就算”验证完成”,漏掉了检出限、精密度、正确度等核心指标,评审员会要求补充。
错误四:概念混淆导致记录混乱
记录标题写着”方法验证报告”,实际上做的是非标准方法的确认工作;或者反过来。这种混淆会让评审员对实验室的技术管理能力产生质疑。
总结
方法验证和方法确认,一字之差反映的是完全不同的技术逻辑。记住一条基本原则:标准方法验证能力,非标方法确认方法本身。把两者的适用对象和技术要求分清楚,在记录中准确使用术语,方法论这块在评审中就不会出原则性问题。
晟安检测在实验室方法管理方面提供专业技术指导,涵盖方法验证方案制定与报告编写、非标准方法确认实施、测量不确定度评估等模块。如您需要方法验证或方法确认的专项技术支持,欢迎联系专业工程师详细交流。